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诊转院: 1、由于我院当前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不能确诊或治疗条件有限的患者; 2、不属于我院诊疗范围的患者;3、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者。二、符合转诊转院的病例原则上转入上级协作医院或区内三级医院。 三、确定需转诊转院的门诊患者,由门诊医生提出,需经上级医师(专业组长/专科医师)或科主任亲自会诊查看;确定需转诊转院的住院病例,由主管医师提出,应请示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应亲自会诊查看患者,必要时组织科内讨论或科间会诊讨论,科主任确认转诊转院后,由主管医师填写双向转诊单申请到医务科审核,经分管院长或总值班同意批准后,方可给予办理双向转诊单盖章手续。急诊转院也应电话报告,过后补办双向转诊单申请。 四、主管医生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患者转出前,应及时完成各项医疗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