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行政许可前置要件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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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桓仁满族自治县行政许可前置要件清单序号 事项名称 办事事项 申请材料 部 门00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1.项目节能报告2.项目节能审查的申请 县发改局002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1.作业地点平面图2.施工单位作业资格证明3.施工单位与电力电缆线路设施产权单位签定的协议书县经信局003 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许可 1.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许可申请表2.经营场地平面图 县经信局004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1.项目建设单位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申请文件2.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 县经信局1.筹设 1.申办

2、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2.设立 1.筹设批准书2.筹设情况报告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6.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直接申请设立,提交筹设所需 4 项材料和设立所需 3-5 项材料005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

3、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3.变更与终止 1.申请报告2.财务清算报告县教育局006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1.适龄儿童、少年年龄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2.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申请3.休学的提供父母户口本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资格证明4.适龄儿童、少年身体状况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县教育局1.筹设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

4、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的有效证明文件007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2.设立 1.筹设批准书2.筹设情况报告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6.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直接申请设立,提交筹设所需 4 项材料和设立所需 3-5 项材料县教育局008 校车使用许可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的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需原件)2.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的证明3.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人的驾驶证 (需原件)4.包括行驶

5、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5.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6.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的保险合同县教育局、县人民政府2序号 事项名称 办事事项 申请材料 部 门1.清真屠宰场(厂) 1.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申请表 2.企业法人、清真负责人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员工花名册各 3.具有清真饮食习俗少数民族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清真屠宰师岗位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009 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2.一般清真生产经营单位1.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申请表 2.企业法人和清真负责人的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各3.企业员工花名册和具有清真饮食习俗少数民族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县民宗局010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1.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申请表 2.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 3.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及户籍、居民身份证明(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当提供教职身份证明) 4.必要的资金证明 5.拟设立地点和拟设立场所的可行性说明 6.拟设立地信教公民的有关情况说明 7.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县民宗局011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1. 申请书(内容包括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项目说明及理由等)2.该宗教在拟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3.拟改建

7、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及可行性报告;4.规划、文物、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审核意见5.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相关证明6.保证宗教活动正常开展的情况说明7.建设资金证明县民宗局1.登记 1.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 2.民主协商成立管理组织的情况说明 3.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 4.有关规章制度文本 5.场所房屋等建筑物的有关证明(属新建的,应当提供规划、建筑、消防等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属改扩建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和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属租借的,应当提供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和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权证明

8、) 6.合法的经济来源的情况说明012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2.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1.宗教活动场所变更登记应交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2)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 ;(3)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 (正副本)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成员备案应交材料:成员的基本情况、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当提供教职身份证明)县民宗局1.狩猎场枪支、弹药配购许可1.狩猎场工商营业执照2.狩猎场场地租赁合同或自有证明3.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从业人员的无刑事犯罪、劳动教养(含社会矫治) 、吸食毒品等记录4.狩猎经营内容合法性证明材料5.狩猎场建设设计方

9、案和平面位置图6.狩猎场运营程序、射击安全须知、教练安全守则、枪弹防抢防盗预案、枪弹存取及安全使用的管理制度各7.属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枪弹库验收报告、关于申请配置枪支弹药的请示013 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许可 2.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申办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1.向公安机关递交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单位全称及地址、办证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配购枪支弹药品种、数量等材料2.提供本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或者特许猎捕证和本单位的营业执照以及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同意购置枪支的审查批准文件县公安局014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 1.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其他组

10、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 县公安局3序号 事项名称 办事事项 申请材料 部 门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2.合法使用需要证明015 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事前备案 1.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个人的身份证明2.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3.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县公安局016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1.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3.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等信息4.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5.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申请表县公安局017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1.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单位以及进

11、出口单位分别提供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或者进出口批准证明2.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等资料3.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特性、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置方法4.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等资料5.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申请表 县公安局018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1.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负责人亲自递交的书面申请2.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3.申请登记表县公安局019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1.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2.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 2 个或

12、 2 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4.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县公安局020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1.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等资料2.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燃放器材及燃放产品品种数量明细表;燃放产品质量检验报告3.燃放作业方案;燃放作业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估部门进行安全评估的委托书;焰火晚会安全评估部门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焰火晚会

13、燃放现场周围环境及警戒布置图4.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5.大型焰火燃放晚会燃放工程审批表县公安局021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申请报告2.典当经营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4.典当行经营场所及保管库房平面图 .建筑结构图5.录像设备、防护设施.保险箱(柜、库)及消防设施安装、设置位置分布图6.各项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治安保卫人员基本情况材料县公安局022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申请报告,包括拟设立企业的名称、处所、经济性质或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安全措施、生产设备、办厂可行性分析报告

14、等相关内容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副本3.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效身份证件4.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无私刻公章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5.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书6.营业场所地理位置方位图,内部结构建筑平面图(需标清接待区、生产区、档案区等信息)7.制章设备清单(包括设备生产厂家、型号、数量及配置计算机的台数、扫描仪型号)及所用制章材料、印油等基本信息(包括名称、生产厂家、型号)县公安局4序号 事项名称 办事事项 申请材料 部 门8.验证登记、印鉴备案、公章交接、作废章丕销毁等各

15、项安全管理制度9.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设备及器材023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拟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从业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资格审查表及违法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和联系方式,拟任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为外国人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及身份证明材料4.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营业场所属租赁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协议。无法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或镇(街道)出具的相关证明5.消防部门出具的符合消防安全的证明文件6.旅馆地理位置平面图、外貌照片以及房屋结构及房

16、间、床铺分布情况平面图7.业主与辖区公安派出所签订的治安保证书原件8.治安责任人岗位职责及安全管理制度材料9.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县公安局1.新开办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申请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一寸免冠近照一张4.场所外观照片 1 张5.场所实际位置图、室内平面布置图、网络拓扑结构图、内部 IP 对照表6.信息安全管理制度7.以固定 IP 接入互联网证明材料县公安局2.变更场所地址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事项申报表 2.工商部门变更手续3.场所实际位置图、室内平面布置图、网络拓扑结构图、内部 IP 对照表

17、4.以固定 IP 接入互联网证明材料5.变更前公安机关出具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原件3.变更名称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事项申报表 2.工商部门变更手续3.变更前公安机关出具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原件4.变更法人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事项申报表 2.工商部门变更手续3.原法人、新法人身份证4.变更前公安机关出具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02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 5.年审 公安机关出具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025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1.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

18、(登记证书)2.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3.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4.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县公安局026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1.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处置放射性物品的有效证明 2.运输说明书、辐射监测报告、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指南、装卸作业方法、安全防护指南各 3.具备辐射防护与安全防护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考试合格的驾驶人员资质证明4.有符合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防护要求,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工具、设施和设备资质证明 5.有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的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证明 6.有符合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防护要求,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工具、设施和设备证明 7.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依法经定期检定合

19、格的监测仪器证明 8.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批准书 县公安局027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1.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2.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县公安局5序号 事项名称 办事事项 申请材料 部 门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5.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等材料 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7.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等材料 028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

20、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县公安局029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机动车来历证明 (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未销售的或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的)5.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县公安局030 机动车登记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21、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8.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县公安局031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6 年免检车辆填写 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 )2.行驶证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6 年免检车辆不需要)6.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报告

22、 (6 年免检车辆不需要)县公安局032 非机动车登记 1.非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非机动车合法来源证明 3.非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明 ,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县级以上医院对其具有驾驶体能的证明县公安局033 普通护照签发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 标准的相片 4.申请变更加注的,还需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与护照变更加注相关的证明材料 5.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除提交本公告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

23、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县公安局034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1.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1.贴有照片并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2.交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3.提交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4.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须交验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5.港澳关系人提交邀请信6.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7.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县公安局6序号 事项名称 办

24、事事项 申请材料 部 门2.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 16 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 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申请人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的具体规定如下:申请人必须本人前往受理部门或者有关指定机构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对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对在本省.自治区. 直辖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留存过指纹信息的,无须再次

25、采集指纹,但须进行指纹核验;核验未通过,经调查身份属实的,重新采集指纹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的申请人在港澳地区期间,申请换发或者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无须进行指纹核验指纹采集工作参照电子普通护照指纹采集操作规范(试行) 实施4.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6.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035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

26、证件申请表 ,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不满 16 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3.按规定留存或者核验指纹信息4.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还须按照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但属于本规范“受理条件”部分第(一)至(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除外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6.未满 16 周岁的申请人,还应交验监护

27、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 、监护关系公证书.户口簿等) ,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的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7.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签注,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除外)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前往台湾签注的,还须按照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 ,但有本须知“受理机构”部分第(一)至(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除外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

28、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8.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赴台个人旅游.团队旅游的,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赴台团队旅游多次签注的,应当提交所在组团社出具的公函,交验赴台旅游领队证原件。赴台探亲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赴台定居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大陆居民自行取得台湾居民身份后返回注销大陆户籍并申请赴台湾证件的,须交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地区户籍誊本,大陆居民与台湾居

29、民在大陆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还须交验本人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双方中作为大陆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应邀赴台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赴台进行商务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 “赴台立项批复”原件 ,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赴台学习的,提交开放赴台就学省份的设区市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 “赴台批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县公安局7序号 事项名称 办事事项 申请材料 部 门确认的复印

30、件赴台从事近海渔船船员劳务作业的,提交对台近海渔船船员劳务合作企业出具的函件原件 赴台就医、奔丧、处理财产、诉讼等私人事务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1.个人 1.个人身份证明2.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3.犬只的两张彩色照片036 养犬登记证核发2.单位 1.单位因工作需要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科研用犬 .护卫用犬及演艺用犬等特种犬的,应当向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登记,并提供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养犬设施和场所证明3.单位的资格和业务性质证明4.养犬安全管理制度5.与单位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犬只数目清单6.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县公安局037 剧毒化学品运输许可1.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者

31、剧毒化学品准购证 ,运输进口或者出口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进口或者出口登记证2.承运单位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经营(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 、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证(原件和复印件) ,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必须设置安装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安全标示牌应当标明剧毒化学品品名、种类、罐体容积、载质量、施救方法、运输企业联系电话3.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押运人员的身份证件以及取得的上岗资格的证明文件4.拟运输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5.随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表 附运输企业对每辆运输车辆制作的运输始发地、

32、目的地、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及每辆车拟运输的载质量的说明6.购买剧毒化学品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证明文件县公安局038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4.消防设计文件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县消防大队039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

33、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县消防大队040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县消防大队041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1.成立登记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2.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3.社会团

34、体章程核准表4.社会团体负责人登记表社会团体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组成名单县民政局8序号 事项名称 办事事项 申请材料 部 门社会团体个人(单位)会员名单登记表5.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不需业务主管单位的可不提供)6.验资报告(领取关于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通知 到银行开户验资)7.场所使用权证明(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8.社会团体办事(内设)机构详情表9.社会团体设立专职秘书长承诺书10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 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2.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2.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3.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定

35、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5.社会团体会议纪要备案表3.变更登记(业务主管单位)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2.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3.社会团体原业务主管单位和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4.社会团体会议纪要备案表(附会议纪要)4.变更登记(住所)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2.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3.新住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4.社会团体会议纪要备案表(附会议纪要)5.变更登记(宗旨和业务范围)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2.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3.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 、社会团体原章程、新章程(标注修改内容,骑缝加盖社会团体公章)4.社会团体会议纪要备案表(附会议纪要)6.

36、变更登记(活动资金)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2.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3.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4.社会团体会议纪要备案表(附会议纪要)7.变更登记(名称) 1.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2.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3.社会团体会议纪要备案表(附会议纪要)8.注销登记 1.社会团体法人注销申请表2.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印章和财务凭证3.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由监事会出具文件,加盖印章,全体监事签字)4.社会组织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5.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6.税务登记注销证明7.社会团体会议纪要备案表(附会议纪要或情况说明)042 民办非企

37、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1.成立登记 1.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3.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附章程)4.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备案表(附身份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监事备案表(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人员登记表(根据实际情况提供)5.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可不提供)6.验资报告(领取关于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通知 到银行开户验资)7.场所使用权证明(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县民政局9序号 事项名称 办事事项 申请材料 部 门8.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9.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会会议纪要备案表(附会议

38、纪要)10.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 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2.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附身份证复印件)3.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4.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可不提供)5.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6.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7.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议纪要备案表(附会议纪要)3.变更登记(开办资金)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2.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3.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可不提供)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5.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执业许可证明

39、文件6.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议纪要备案表(附会议纪要)4.变更登记(名称)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可不提供)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4.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附章程)5.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6.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议纪要备案表(附会议纪要)5.变更登记(业务主管单位)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2.原业务主管单位和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4.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5.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议纪要备案表(附会议纪要)6.变更登记(住所) 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2.民办非

40、企业单位住所证明登记表(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3.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可不提供)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5.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6.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议纪要备案表(附会议纪要)7.变更登记(宗旨、业务范围)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可不提供)3.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 、民办非企业单位原章程、新章程(标注修改内容,骑缝加盖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章)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5.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6.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议纪要备案表(附会议纪要)8.注销登记 1.民办

41、非企业单位法人注销申请表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 、印章和财务凭证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无业务主管单位由监事会出具文件,加盖印章,全体监事签字)4.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组出具的清算报告5.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6.税务登记注销证明7.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议纪要备案表(附会议纪要或情况说明)10序号 事项名称 办事事项 申请材料 部 门043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报告2.社会团体会议纪要备案表(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3.修改后的章程草案及修改说明(附新、旧章程修改内容对照,骑缝加盖社会团体公章)4.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附:业

42、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意见,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可不提供)县民政局044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核准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可不提供)3.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附章程修改说明及修改后的章程)4.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议纪要备案表(附会议纪要)县民政局045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1.养老机构设立申请书2.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件;拟任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及履历表。3.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

43、程和管理制度: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的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和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按照企业申请登记有关要求提供章程或协议;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须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通知书,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有关章程格式提供章程;公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须提供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文件。管理制度包括出入院、护理、医疗康复、财务、安全等文书。4.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的验收报告或者审查意见,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5.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其中,租赁房屋改建养老机构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包含房产所有者的身

44、份证明、产权证明等必备附件,租用和经营期限在 5 年(含 5 年)以上6.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和健康状况证明。其中,人员名单须提交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登记表 ;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境外人士的出入境证件;健康状况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7.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8.国(境)外组织和个人申请独资、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的,应提交对外经济贸易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县民政局1.新建 1.建设公墓书面申请2.可行性研究报告3.选址所在地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的决议,或者毗邻社区三分之二以上居

45、民的同意意见;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使用土地或者林地等审批手续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6.公墓总体规划图和详细规划图2.变更(法定代表人) 1.工商登记证书2.向属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审核同意后填报 变更登记表3.民政部门直属的经营性公墓法定代表人变更,出具职务任免文件;公私联办的经营性公墓法定代表人变更,出具主管民政部门同意的文件;股份制经营性公墓法定代表人变更,出具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结论性意见、拟变更的法定代表人与原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债权债务合同文书;4.经营性公墓执业许可证原件2.变更(名称) 1.工商登记证书2.向属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审核同意后填报 变更登记表3.经营性公墓执业许可证046 建设经营性公墓许可2.变更(主管部门) 1.工商登记证书2.向属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审核同意后填报 变更登记表 ,原主管部门、变更后主管部门具有法律效力的责权关系书面材料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文件等3.经营性公墓执业许可证原件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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