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借调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人员借调工作的管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外单位借调公司员工(借出)第二条“借调单位”或“外单位”的定义借调单位指本公司以外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司和其它合法的团体。第三条借调的程序1、借调单位须向公司出具书面借调函,借调函应明确借调的人员和借调的日期、期限。2、经公司研究并征求借调人员同意,由公司复函,并由公司与借调单位、借调人员签订三方借调协议附件1。第四条 借调期间的待遇1、借调期间,借调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岗位津贴以及其它福利由公司负责,公司应提前与借调单位约定好借调人员的薪资待遇与发放标准。2、借调期间,借调人员与公司的人事关系保持不变,借调人员不再承担原岗位工作任务,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入其在公司的工作年限。3、借调人员在借调期内可以参加借调单位的一切集体活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享受借调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第五条、借调期间的管理1、借调人员在借调期内由借调单位负责管理,借调人员须遵守借调单位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