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期权合同【当事人情况】第一条 合同目的描述 1. 鉴于: 1.为完善 (以下称“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公司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 2.授权人通过持有 (以下称“持股平台”)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授权人持有持股平台100%的股权; 3.公司拟以股权期权的方式对被授权人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 有鉴于上,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员工期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等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本协议如下,以兹遵照执行: 第二条 合同术语定义与解释 1. “股权期权”,是指公司创始人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中的一定比例的股权,集合起来作为激励股权并通过特殊持股平台持有,以此作为员工未来被授予期权的来源。 本协议项下的股权期权,系持股平台对内名义上的股权,股权期权拥有者不是持股平台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被授权人取得股权期权不据此变更持股平台的章程,不记载在持股平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