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最新2014年锅炉定期检验规则1 总则1.1 目的为了规范锅炉定期检验工作,保证锅炉定期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制定本规则。1.2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范围内的固定式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以及以余(废)热利用为主要目的烟道式和烟道与管壳组合式余(废)热锅炉的定期检验工作。1.3 锅炉定期检验范围1.3.1 锅炉(电站锅炉除外)有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给水(油)阀出口和分汽(水、油)缸出口第一条焊缝以内的承压管道(含分汽(水、油)缸);无分汽(水、油)缸的锅炉包括锅炉本体以及锅炉给水(油)阀出口和锅炉主蒸汽(水、油)出口阀以内的承压管道。1.3.2 电站锅炉(1)锅炉本体;(2)主蒸汽管道,指锅炉主蒸汽出口至汽轮机电动主汽阀前第一条焊缝(不含焊缝)之间的主蒸汽管道和一次阀前第一条焊缝(不含焊缝)以内的疏水管、排气管以及减温减压阀前第一条焊缝(不含焊缝)以内的高压旁路管道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