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镇新陈小学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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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天平镇新陈小学简介藤县天平镇新陈小学是一所全日制完全小学、坐落在天平镇西面,距南梧二级公路 6公里,离天平镇政府约 22公里。学校下辖大谷、深水、安垌、新岭 4所教学点。学校经历校长从先到后排列谢岳华、覃镇威、何太华、黄汉升、覃福天、吴绍林、何镇福、潘荣才、李长垿、何彩晖及黄宏锦。学校现有学生(幼儿)409人,小学有 14个教学班,教师 18人,一级教师 4人、二级教师 9人,不定职 5人,具有本科学历 6人,大专以上学历 15人,教师学历合格率达 100%。幼儿园有三个教学班,教师 3人,工友 1人,幼儿 75人。其中校部占地面积 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 1370平方米,有 6个教学班,

2、教师 10人,学生 179人。其中学校以“做最好的自己”为校训;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办学目标; 以“文明 和谐 快乐 进取”为校风;以“敬业 爱生 求精 奉献”为教风;以“勤学 善思 合作 拼搏”为学风;全体教职工按照学校的办学目标为人民办满意的教育而不懈努力!藤县天平镇新陈小学章程第 1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的规范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藤县天平镇新陈小学 2第三条 学校地址:藤县天平镇新陈村第四条 学校性质:广西藤县教育局所属公办小学,学校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学制为六年。第五条 学

3、校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贯彻“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教育思想,面向全体学生,发展学生潜能,为国家培养合格加特长、科学加人文、规范加自主的高素质人才。第六条 学校的办学目标: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第七条 学校的育人目标:一、会做人 有热爱祖国、报效祖国的精神,有诚信的道德品格,有良好的行为规范;二、会学习 勤学奋进,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三、会健体 有锻炼身体的习惯,体格健壮,有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四、会生活 有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会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按劳动。五、会创造 有创造性思维能力,特长突出,有开拓进取的精神和较强的

4、创新意识。六、会关心 关注社会,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爱他人,与人合作。第八条 以“做最好的自己”为校训; 以“文明 和谐 快乐 进取”为校风;以“敬业 爱生 求精 奉献”为教风;以 “勤学 善思 合作 拼搏 ”为学风。3第二章 学校行政管理第 9条 学校成立党支部,全面负责党务工作。党支部由书记、支委等人组成。第 10条 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教辅岗位,设置德育处、教导处、总务处等管理机构。第 11条 学校党支部是党在学校的基层组织,是团结、带领教职工完成党在学校的各项任务的政治核心。党支部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要求,保证和监督党的路线

5、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保证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第 12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和权利如下: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育人规律,提高育人质量。2.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决定权。3.按照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有关领导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程序,校长有权推荐副校长,对中层干部进行任免,有权对教职工进行聘任、分工和管理。4.对国家拨给学校的办学经费及其他经费,经集体讨论决定后,有权执行使用方案,合理安排和使用,并不断

6、改善办学条件。第 13条 校长工作原则1.正确处理党政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定期向党组织通报工作,重大决策要主动征求党组织意见,请党组4织参与决策。2.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有不同意见者,要正确看待,不得阻挠,不得打击报复。3.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不搞钱权交易,要洁身自好,廉洁奉公。4.努力加强政治思想及业务,文化知识的学习,提高个人素质,率先垂范,深入教学第一线,不断提高管理水平。5.副校长协助做好以上工作。第 14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对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一届,其主要任务是: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方

7、针,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等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查通过教职工聘任制和校内结构工资实施方案,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提出表扬、批评和奖惩建议。第 15条 少先队支部工作负责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及家长学校工作,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宣传学校的典型人事,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1.认真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等政策法规,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利用广播、板报、歌曲、影视、宣传栏等对学生进行教育

8、,严格执行每周一升国旗制度。2.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5小学生礼仪常规,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促进良好校风的形成。3.建立健全德育工作指挥系统,加强德育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对班主任进行培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4.搞好少先队工作,发挥少先队的德育功能,定期召开少代会,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5.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自救等教育,严禁发生违法犯罪现象,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6.认真执行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制度,建好学生健康卡,定期体检,定期召开体育运动会。7.做好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三好学生、“顶呱呱”特长生、优秀班集体、优秀中队的评选工作。8

9、.外理好学生、家长及教师之间的突发纠纷,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第 16条 教导处工作教导处负责抓好教学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小学各科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1.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科学地安排好课程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时和调动课表。2.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3.认真执行上级教育部门下发的教学文件,并负责检查落实,同时要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部门的指导检查。4.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指导教研组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研实效。65.注意反馈教学工作信息

10、,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定期举行业务讲座。6.积极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培训,为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组织教师开展基本功训练和比赛活动。7.按照上级规定做好学生的考勤、奖惩、质量综合评价和学籍管理(招生、编班、转学)工作。8.做好教科书和教材的预定工作。9.负责教学质量的监控、检查和评估。10.科学地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学生在校时间和教师办公时间符合上级规定。做好月考勤工作。第 17条:总务处工作负责学校校舍、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等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服务。1.为教育教学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负责学校常用的各种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建校和维修的各种材料、设施的采购工作。2.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

11、度,加强对学校设备、校舍的管理,及时监督检查师生使用物品和爱护公物情况,制定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3.定期对校舍、电路等进行检修和维护,严防不安全事故的发生。4.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制定发展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5.管理好学校食堂工作,做好师生饮水等工作,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7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十八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在教育教学中,充分发挥学科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教育。全国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整体素质奠定基础。第十九条: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12、运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经验,每学期开展教科研论文评比活动。第二十条:学校积极推广和鼓励课堂教学研究和改革,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全面发展的原则。第二十一条:教师要从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不以学习成绩排列名次,不以学生考试成绩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第二十二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第二十三条: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工作。学校不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一天以内的由校长决定,一天以上或三天以内的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第二十四条: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认真组织教学研究活动,认真抓好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课外辅

13、导等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的管理。第四章 入学及学籍管理第二十五条:学校招收本村范围内年满 6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第二十六条:学校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服从8教育局的安排,接收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弟入学。第二十七条:学生修业年限 6年,修业年限已满且成绩合格者,给予毕业。学校取消留级制度。第二十八条:积极防止学生辍学,发现学生未到校,班主任应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第二十九条:严格管理学籍,专人负责,每学期进行两次学籍核对总和,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第五章 财务管理第三十条:学校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经费拨款,

14、申请经费预算。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第三十一条:认真制定并执行财务计划,收支两条线,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校长专人审批制度。第三十二条: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学校重大的开支预算应提交行政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并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第三十三条:加强校产管理的制度化,防止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办公用品购买、入库、出库由专人负责和管理,管理员要做好财务登记工作。9第六章 卫生保健及安全第三十四条:认真执行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制度,学校如有条件设卫生室,校医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及环境卫生,建立卫

15、生档案,为学生体检,并开设心理健康询。第三十五条:学校的环境、校舍、图书、设备等都应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校医要向全校广播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第三十六条: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学校要定期对学生进行各种自护、自救等知识教育。校长全面负责安全工作。第三十七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做好防范措施,保障师生安全。班级外出要经校长批准,学校组织外出报请县教育局批准,并由一名校领导带队。第七章 学校家庭和社会第三十八条:学校与周边单位应加强联系,要充分利用社区的丰富资源,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工作的积极性,极大地优化育人环境。

16、第三十九条:发挥学校自身优势,建立社会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基地作用,使学生在接受各方面教育的同时,了解认识社会。第四十条:老师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家访活动。学校及班级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使家长了解并帮助学校做好教育工作。10第八章 教职员工和学生第四十一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第四十二条:学校每年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给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第四十三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司法

17、机关处理。1.工作不讲究方法,违反教育原则和有关法规,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者;2.故意不完成学校交给的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者;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体罚学生,影响恶劣者;4.严重损害学校声誉及其它有违法行为者。第四十五条:学校教职工的工作分配,严格按照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规定,根据个人的申报及学校工作的需要安排岗位。教职工应具备相应岗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第四十六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义务。第四十七条:对全面发展的学生,思想品德高尚、热爱集体、爱护公物的典型人物,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学校给予奖励。第四十八条: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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