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企业家行为守则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悠久,声誉卓著。随着公司运营的日益国际化,我们保持和弘扬公司的优良变得越来越重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功之道在于长期奉行最高的职业道德标准,遵守法律,追求最佳业绩。本守则根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而制定,用于规范员工的行为,适用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各分支机构的全体员工。希望公司员工不仅对与公司有关的商业法律和法规有深入的了解,而且能够深刻理解国寿企业家的行为守则,确保每位员工在工作和相关商业活动中能够全面遵守此类的所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有关政策。一、每个员工的基本责任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必须做到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1、出勤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一周七天,工作时间为每天早八点,周日正常休息,入司时间一个月以上的员工,如缺勤超过七天,当月则不发放底薪,入司一个月内的新员工,如缺勤超过三天,当月则不给发放底薪。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迟到一次,工资扣款10元;不请假,无辜不到者超过三次的员工,公司将给予解聘处理。2、着装任何员工在工作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