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十二五”杨浦区中学高级教师专题研修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落实杨浦区教师培训“十二五”规划,加强中学高级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研修目的进一步提高中学高级教师自身综合素养和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了解学科前沿知识,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与方法,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实践能力,充分发挥中学高级教师在校本培训和区域内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促进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二、 研修对象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未到退休年龄的中学高级教师。三、 研修形式采用“区级培训与个人自主研修”相结合的形式,区级培训原则上每学期组织一次,采用“集中培训与分学段、分学科研修”相结合的模式。集中培训采用专家
2、教授讲座的形式;分学段、分学科研修采用学科研究、交流的形式;个人自主研修采用读书、专业刊物研读、各类自主进修的形式。四、 研修内容研修的主要内容有:教育教学理论、学科前沿知识、教育教学专题研究与实践、课题研究、案例分析、自主研修等。聘请高校专家教授,市级教科研专家等为教师开设讲座、论坛,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帮助教师了解学科前沿知识,掌握先进的教育理2念与方法,完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养。依托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聘请特级教师、区学科带头人等担任杨浦区中学高级教师培训基地主持人,以学科教学研究为中心,共建共享优质培训资源。五、 课时和学分要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培训由教师全员培训和
3、中学高级专题研修两部分组成,其中教师全员培训学时 360 课时,计 36 学分;中学高级教师专题研修学时 360 课时,计 18 学分,共计 540 课时,计 54 学分。中学高级教师专题研修学分与教师全员培训学分两者不予互通。中学高级教师专题研修的学分具体要求:(一)2012 年 8 月 31 日前获得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应修满18 学分;(二)2012 年 9 月 1 日至 2013 年 8 月 31 日期间获得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应修满 16 学分;(三)2013 年 9 月 1 日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期间获得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应修满 12 学分;(四)201
4、4 年 9 月 1 日至 2015 年 8 月 31 日期间获得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应修满 8 学分;(五)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期间获得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应修满 4 学分;(六)外地引进的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教师的中学高级教师专题研修的学分自引进之日算起。3六、 学分认定参加中学高级教师专题研修的教师学分取得的主要途径:由区教师进修学院组织的中学高级教师专题研修报告(讲座) ,并完成相应的培训作业;承担中青年教师培养、指导;参加教科研课题研究;参加教材编写。(一) 中学高级教师专题研修报告(讲座)中学高级教师专题研修报告(讲座)由区教师进修学
5、院组织,每学年 10 课时,计 1 学分。五年中,共计 50 课时,计 5 学分。中学高级教师取得本项目的学分,需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取得相应学分。1、参加由区教师进修学院组织中学高级教师专题研修报告(讲座) ;2、撰写中学高级教师专题研修报告(讲座)的学习报告。(二) 中青年教师培养、指导根据区、校的要求,承担培养、指导中青年教师的任务。中学高级教师取得本项目的学分,需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取得相应学分。1、由区、校颁发的聘书或协议书;2、导师培养、指导计划;3、被带教教师的学习计划;4、双方的听课记录;5、导师的评课记录;46、区、校级公开课资料:教案、导师点评记录、教研组评课记录等
6、;7、考核资料:被带教教师的学习总结、学校和导师对被带教教师考核记录;8、导师对中青年教师培养、指导的专题研究论文(不少于 3000 字) 。学分核定标准如下:1、带教区级骨干教师(1)带教时间为二年及二年以上,可取得 18 学分;(2)带教时间为一年以上不满二年,可取得 12 学分。2、带教校级骨干教师(1)带教时间为二年及二年以上,可取得 16 学分;(2)带教时间为一年以上不满二年,可取得 10 学分。3、带教青年教师(1)带教时间为二年及二年以上,可取得 12 学分;(2)带教时间为一年以上不满二年,可取得 6 学分。(三) 教科研课题研究中学高级教师参加教科研课题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内
7、容:1、国家、市、区教育科研机构立项的课题;2、个人在区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或在区级以上学术团体(机构)交流的教科研论文。中学高级教师取得本项目的学分,需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5取得相应学分。其中:1、区级及区级以上教育科研机构立项的课题(1)相应的科研机构批准的课题立项证明;(2)完整的研究档案,包括:开题报告、研究过程的档案材料、结题报告、结题论文或专著;(3)相应机构的成果鉴定材料。2、个人独立在区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或在区级以上学术团体(机构)交流的教科研论文。3、出版学术专著。教师个人或与他人合作出版的学术专著(应有出版书号) 。学分核定标准如下:1、个人独立在区级及区级以上教育科
8、研机构立项的课题,研究时间在一年以上,研究资料完整,在研究成果获得通过后,可取得 18 学分。2、集体参加区级及区级以上教育科研机构立项的课题,研究时间在一年以上,研究资料完整,在研究成果获得通过后,可取得相应的学分。其中:(1)执笔撰写研究主报告或独立撰写论文(字数在 8000 字以上) ,国家级计 18 学分、市级计 15 学分、区级计 12 学分。(2)参与撰写研究主报告的非执笔者,国家级计 12 学分、市级计10 学分、区级计 8 学分。(3)参与撰写研究论文的执笔者,国家级计 6 学分、市级计 5 学分、6区级计 4 学分。3、个人独立在区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的教科研论文,可取得相应
9、的学分。其中:(1)论文字数在 8000 字以上,国家级计 18 学分、市级计 15 学分、区级计 12 学分;(2)论文字数在 50008000 字,国家级计 15 学分、市级计 12学分、区级计 9 学分;(3)论文字数在 30005000 字,国家级计 12 学分、市级计 9 学分、区级计 6 学分;(4)论文字数在 15003000 字,国家级计 9 学分、市级计 6 学分、区级计 3 学分。(四) 教材编写由中学高级教师编写的教师培训教材、区本教材、校本教材在区级及区级以上范围使用,凭相关证明和材料,可取得相应的学分。其中:(一)担任主编或独立编写 5 万字以上者,可取得 15 学分
10、,参与者可取得 510 学分。(二)担任独立编写 25 万字者,可取得 8 学分,参与者可取得35 学分。(三)担任独立编写 2 万字以下,1 万字以上者,可取得 5 学分。七、 考核办法参加中学高级教师专题研修的教师,完成各项研修任务,经区、7校两级考核合格且修满中学高级教师专题研修 18 学分的教师,可获得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此证书作为中学高级教师续聘的依据之一。附件:杨浦区“十二五”中学高级教师专题研修学分认定表8附件:杨浦区“十二五”中学高级教师专题研修学分认定表姓名 工作单位 进修编号何时取得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应完成学分一、参加区中学高级教师专题研修报告情况出席总次数 完成作业
11、总份数 作业等第优秀 个人申请学分 确认学分次 份 次 学分 学分二、中青年教师培养、指导研究类别学员姓名区级骨干 校级骨干 青年教师带教时间20 年 月至 20 年 月20 年 月至 20 年 月20 年 月至 20 年 月20 年 月至 20 年 月个人申请学分 学分 确认学分 学分三、教科研课题研究课题名称个人所占份额学科机构名称研究起讫日国家级市级在教育科研机构立项的课题区级课题名称 论文名称 个人承担研究份额 研究起讫日在区教师进修学院申请立项的课题9刊物或机构名称 论文名称 发表日期国家级市级个人发表论文区级书名 出版社 参与份额学术专著个人申请学分 学分 确认学分 学分四、教材编写教材名称 字数 时间中小幼教师培训教材上海市中小学课程教材区本教材个人申请学分 学分 确认学分 学分学校意见:经审核,同意确认的总学分: 学分。审核人签名:区相关部门意见:经审核,同意确认的总学分: 学分。审核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