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2014.7.15“一票否决权”之中国境内民商领域适用深圳办公室薛义忠【文章摘要】对于在民商事领域中引入一票否决权,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已相当成熟,但中国尚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实践中也没有上升至争议解决的案例,究竟如何适用一票否决权开展公司治理,亟需法律或有关部门予以明确。【关键词】一票否决权 公司法 合伙企业法一、“一票否决权”背景知识介绍在投票选举或表决中,只要有一张反对票,该候选人或者被表决的内容就会被否定。这种一票否决机制又称为一票否决权。掌握有一票否决权的人或者团体组织都是身处要职、举足轻重的角色。因此,拥有一票否决权又是身份和权力的象征。若要讨论民商领域的“一票否决权”,就不得不提到英国的黄金股制度(Golden Share)。在20世纪7O年代末8O年代初,英国撒切尔政府在推行私有化道路时,考虑到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后,政府可能再无权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和控制,而有的国企关系到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如果完全失控,就有可能出现不利影响。为了确保国家、政府的利益,英国政府在转让国有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