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两个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 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问题,说现象是“四风”问题,说本质是作风问题,这些顽苛杂疾,危害巨大。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应明确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起什么作用,各自应该负起哪些责任。 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处于领导地位、中心地位、保障地位,“党委作为一个地区或部门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由此,做谋划、用人选、定规章、抓机制、强机构、做典范、促监督每一项工作,都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党委的主体责任自然而然就体现在这所有环节当中。同级纪检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富有责无旁贷的责任,尤其是执行和监督。再好的谋划也要有人抓落实。党风廉政问题,在根源上是思想认识问题、政治纪律问题、道德修养问题,更是体制机制问题。因此,抓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的深度、抓党纪党规执行的力度和广度、抓道德建设和信仰塑造的高度、抓体制机制运行效能的尺度,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