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主题班会 时间: 2014年12月1日 地点: 南安市诗山中学高三年5班教室 主持人: 陈思荣 活动背景: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12月4日是中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活动目的: 四中全会公报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但是多年来,宪法的实施和保障是不完备的。”在不少人的头脑中有一种观念,认为刑法、民法是比较严厉的法律,违反这些法律要受到制裁。但宪法好像是很“宽容”的,违反宪法可以不追究法律责任。这种“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的观念相当普遍。 活动准备: 1.每个同学准备说一段对宪法的了解; 2.准备一段宪法历史的短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