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ERP系统管理办法(物资管理模块)二一三年十月1 总则1.1 为配合ERP系统物资管理模块的上线使用,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2 本管理办法自ERP系统物资管理模块上线试用起开始执行,随着ERP系统的推行而逐步完善。1.3 ERP系统物资管理模块包括物资需求、采购、库存、物资编码等子模块。1.4 所有进入ERP系统物资管理模块的用户根据其岗位和工作性质的不同都有明确的授权,只能从事跟自己业务有关的操作。其账户和密码由个人妥善保管和维护,任何违法的操作在系统内都有记录,其责任将直接追究到账户责任人。1.5 用户在执行业务流程时应采用系统提供的通讯方式或电话联系,保证流程的正常进行。必需了解本管理办法和具体操作手册的内容。1.6 ERP物资模块正式运行后物资采购申请、采购业务(含发票移交等)全部在ERP系统中单轨运行,取消书面审批业务。(付款审批流程除外)1.7 K3系统原有仓库业务维持不变,ERP系统库存业务与K3系统保持同步。1.8 公司各部门人员在系统中办理业务时要确保录入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