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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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设置许可)(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办事指南1、适用范围本办事指南适用于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设置符合申请条件的医疗机构的申请与办理。2、事项名称和代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设置许可)(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代码)3、办理依据(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66 号,2016 年 2 月 6 日)。(二)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01 年修订)(2001 年 3 月 30 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 12 号,2017 年 2 月 21 日)

2、。(四)国务院体改办等 8 部委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016 号,2000 年 2 月 21日)“二、建立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将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卫医发2000233 号,2000 年 7 月 18 日)(六)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审批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07285 号)。(七)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修订部分附表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125 号)。(八)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卫医发200835 号)。(九)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取消、调

3、整和保留的省市县联审项目目录和取消、保留许可限额的省市县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川办发201623号)。(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8 号)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1.主体名称: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局。2.审批权限:负责天府新区范围内医疗机构设置项目审批。(二)审批内容医疗机构设置许可(3)法律效力取得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的单位和个人,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建设完成后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4)审批对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组织、个人五、审批条件1.符

4、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2.符合下列规模和类型医疗机构:青白江区、双流区:设置床位不满 300 张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设置床位不满300 张、设置标准在二级(含)以下及无级别界定的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疗养院、护理院等;诊所、门诊部(设置血液透析中心向省卫生计生委申请,设置其它医疗机构向市卫生计生委申请)。高新区、天府新区:除血液透析中心以外的所有医疗机构(设置血液透析中心向省卫生计生委申请)。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因违反有关

5、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前款、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4.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一)不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二)设置人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三)不能提供满足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四)投资总额不能满足各项预算开支;(五)医疗机构选址不合理;(六)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不合理;(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六、审批数量无审批数量限制。七、申请材料(一)形式标准1.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纸

6、质材料。提交的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并装入标准档案袋中,应用 A4 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2.文件、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3.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和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 份数纸质/电子报件 要求1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原件 1 纸质填写完整、准确,包括签名、公章、日期 22土地使用、规划建设或业务用房产权、使用等证明材料 复印件 1 纸质1、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

7、划要求;2、新修建医疗机构具有符合医疗机构建设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法手续;3、购、租房屋设置医疗机构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屋权属证明及租赁合同,场所的性质或用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复印件清晰。3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拟设置医疗机构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拟设置医疗机构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拟设置医疗机构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

8、制;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及结构、人员配备;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原件 1 纸质1、申请设置单位(人)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2、医疗机构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功能、任务与拟设置医疗机构的类别级别相适应;3、拟设置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与拟设医疗机构类别相适应,拟设诊疗科目、床位编制、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仪器、设备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规定;4、拟设医疗机构应具有符合医疗机构院感管理规定,污物暂存、处理的方案;5、设置单位(

9、人)应有保障或满足拟设医疗机构的资金,注册资金符合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登记注册工作的有关规定;6、设置单位(人)应有满足注册资金金额的资信证明。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4选址报告和标明比例的建筑设计平面图原件,包括:选址的依据;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地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占地和建筑面积。原件 1 纸质1、详细的选址依据、原因;2、选址所在地周边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描述清楚、详尽;3、与周围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

10、经营单位位置、距离关系;4、选址的占地面积多少,建筑面积符合医疗机构建设标准以及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5、与周围医疗机构的位置、距离关系;6、建筑设计平面图标明布局位置、通道、周边建筑、设施。5设置人(个人、合伙人)身份证明以及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或设置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1 纸质申请设置单位(人)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6 设置医疗机构审核意见表 原件 1 纸质填写完整、准确,包括签名、公章、日期,属地区(市)县卫计部门签署同意意见7 医疗机构分

11、类登记审批表 原件 1 纸质填写完整、准确,包括签名、公章、日期;符合申请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的要求8合伙设置的请递交全部合伙人签名并签章的合伙协议 原件 1 纸质合伙设置单位(人)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9 营利性医疗机构营业执照 复印件 1 纸质清晰,与申请设置的医疗机构一致(三)申请文书名称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2.设置医疗机构审核意见表3.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批表八、审批期限(一)法定时限:30 个工作日。(二)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九、审批证件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10、收费依据及标

12、准不收费11、申请人权利和义务(1)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知情权。有权向行政审批机构了解本办事指南相关情况。2.获得许可权。有权依据本办事指南向行政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并在符合相关审批条件、标准的情况下获得许可的权利。3.救济投诉权。有权就不服行政审批机构实施的本项具体行政行为,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也可以向行政审批机构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者控告。(2)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1.提供真实材料义务。有义乌按照本办事指南要求,提供符合规定形式并确保真实有效的材料。2.补正材料义务。有义务及时补送行政审批机构依法要求的补正材料。3.接收核查义务。有义务配合行政审批机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

13、核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信息。十二、申请接收(一)接收方式.窗口接收接收部门名称:成都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接收地址:成都天府大道南段 1632 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5357 号窗口.网上预受理接收接收部门名称:成都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网址:http:/ “办事服务”栏“全程网上办事”“ 网上预审 ”。(二)接收时间周一至周六:7:0(国定假日除外)备注:其中企业设立登记适用并联审批流程,申请人直接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十三、咨询途径(一)窗口咨询:成都天府大道南段 1632 号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58 号窗口(二)电话咨询:68381030(三)网上咨询:http:/ 1632 号天府新

14、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监督处通信地址:成都天府大道南段 1632 号邮政编码:610213十五、办理方式(一)新办、依申请变更程序表述申请人向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规定材料后,对提供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经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后后作出审批决定,制作决定意见书;由政服务中心送达决定书或者审批证件。即办件当场办理。(二)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人向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规定材料后,对提供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第二步: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处经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后作出审批决定,出具决定书或者审批证件。第三步:申请人领取审批证件。十六、决定公开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天府新区官网 http:/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被申请机关:XXX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置单位(人): XXXX 公司 地址:成都市 XX 区 XX 街 XX 号联系人:刘 XX 联系方式:1XXXXXXXXX类 别 综合医院名 称 XXXXX 医院选 址 成都市 XX 区 XX 街 XX 号所有制形式 股份合作制经营性质 营利性床位(牙椅)500(5)申请核定项目服务对象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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