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包括全省城市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部门办和非教育部门办的所有中小学。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校舍安全工程,是指经过当地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排查鉴定,达不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及综合防灾要求,列入全省中小学校舍加固、重建项目库和实施计划的项目。第二章 职 责第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和全国校安办的指导下,由市、县(区)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第六条 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安办”)负责全省“工程”建设项目组织与管理的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