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小学教师聘任制的法理分析 教师聘任制是教师任用的一种方式,是教育人事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中小学已普遍实行教师聘任制,希望通过这种任用制度的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优化配置人力资源。 我国公立中小学教师的任用制度,目前主要是两种:任命制(即派任制)和聘任制。我国实行的中小学教师聘任制,其准确表述应是:在教师任命制的基础上,由校长实施的教师岗位职务聘任制。因而,我国现行的教师聘任制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聘任制,还缺少一个必要的前提条件,即较为成熟和完善的教师劳动力市场。没有成熟的教师劳动力市场,不能形成教师流动机制,就无法实现施行教师聘任制的初衷。 我国现阶段公立中小学校的教师任用,仍以派任为主,虽然大多数学校已经和所属教师签订了聘任合同,但多属岗位职务聘任,教师聘任制并没有真正实施,徒有其表而已。几乎所有的公办中小学都管不了用人的进、出口。 一、我国中小学教师聘任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我国的中小学教师聘任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教师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