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二OO六年柳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为适应全市各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定于2006年5月27日组织公务员录用考试。全市有23个部门和10个县(区)计划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共162名(详见计划表)。为确保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0年4月26日至1988年4月26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学历(1)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3)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广西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 7、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2005年中央及地方机关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