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筹建申请报告 篇一:体外诊断试剂经营审批程序 国家局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和开办申请程序的通 知 (国食药监市20072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体外诊断试剂专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局制定了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和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开办申请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符合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和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开办申请程序的经营企业,可同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仅限于体外诊断试剂。 上述体外诊断试剂专营企业如需增加经营范围,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的规定,重新申领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