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临床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与项目编号、参与协作单位、简单起草过程、主要起草人及其所承担的工作临床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120-2006)修订任务,项目编号。本标准由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提出修订建议书,经放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同意,经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法制司立项,由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在内的六家单位共同承担了本标准的修订任务。接受任务后由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共同成立了编制组。编制组在前期系列标准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根据研究产出的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规范编制原则,对本标准进行了修订。本标准的修订工作由耿继武、邹剑明共同执笔, 温翠菊、张灶钦、许志强、谭光享负责查阅文献、资料准备和现场调研测量,陈英茂、张良安、陈英民、耿建华、李植纯负责编制过程中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邹剑明负责整个项目的综合协调和质量控制。形成征求意见稿,经过广泛征求专家与同行意见。二、与我国有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