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的证券经纪人 篇一:证券经纪人委托合作协议 证券经纪人委托合作协议 第一条 证券公司(以下称甲方)委托证券经纪人(以下称乙方)从事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应当签订证券经纪人委托合同(以下称合同)。合同应载明订立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第二条 合同应载明声明与保证条款: (一)甲方已经监管机构认可、具备委托证券经纪人从事客户招揽和客户服务等活动的条件; (二)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条 合同应载明甲方和乙方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称、住所、联系电话、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乙方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类别及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第四条 合同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为委托代理关系; (二)甲方和乙方之间不构成任何劳动关系,乙方不具有甲方任何类别的员工身份; (三)在合同约定的代理期限内,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甲方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乙方应对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