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EICC行为准则5.0 版与4.0版对比之差异A.劳工5.0 版本4.0 版本差异1) 自由择业不得雇佣被强迫、抵押(包括债役)或用契约束缚的劳工、非自愿的狱中劳工、奴隶或贩卖人口。包括不得通过威胁、强迫、强制、诱拐或欺骗方式运送、窝藏、招聘、转移或接收此类劳工或服务。除了禁止对进出办公场所进行不合理限制以外,还不得对员工在工作场所中的行动自由设置不合理限制。作为招聘流程的一部分,在员工离开其所在国家/地区之前,必须为其提供以其母语书写的书面雇佣协议,其中应包含对雇佣条款与条件的说明。所有工作必须是自愿的,且员工应有自由随时离开工作岗位或终止雇佣。雇主及代理不得保留或以其他方式损毁、隐匿、没收或拒绝员工查看本人的身份或移民文件,例如政府颁发的身份证明、护照或工作许可,除非依据法律要求必须保留工作许可。不得要求员工向雇主或代理支付金额超过一个月工资作为招聘费或其他费用。必须披露向员工收取的任何费用,且金额超过一个月工资的费用必须返还给员工。1)自由选择职业不使用强迫、抵押(包括抵债)、契约束缚或是非自愿的监狱劳工,不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