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试行)2007-07-30 11:01:45.0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务训练指南(试行)第一编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保证实习质量,提高新执业律师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所称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是指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首次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 本指南所称实务训练,是指按照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和本指南的要求,在指导律师的指导下,实习人员通过直接参与实践的方式,培养实际事务处理能力,学习工作技巧,为正式执业打下基础的过程。 第三条 通过实务训练,实习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律师业务基本技能,初步具备独立执业的能力。 第四条 实习人员的实务训练,由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律师事务所负责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