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黑龙江省农业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第二条 专业划分农艺、畜牧、兽医、农业工程、水产工程、养殖产品工程等。第三条 适用范围一、农艺专业适用于从事农业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研究、检验鉴定、生产指导、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技能培训等工作及种子技术管理、土壤肥料、植物保护、园艺和农学、农业气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二、畜牧专业适用于从事畜牧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研究、检验鉴定、生产指导、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动物饲料添加剂生产和管理、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兽医专业适用于从事兽医工作技术服务、推广、执法监督和技术监督、兽药品生产和管理、技能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四、农业工程专业适用于从事农业工程科学研究、设计、检验鉴定、信息应用、技术服务、推广、开发、生产、经营管理、执法监督和技术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