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于集中心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崇实进取,尚德励志,扎实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充分发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强体与育人双重功效,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追究制度 1、各实施学校必须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学校政务公开的一项主要内容。对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学校或个人,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责任追究制度。 (一)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相关责任学校或个人要做出书面检查,并在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1、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制度、制度未悬挂上墙、制度不齐全的学校。 2、经教育局检查发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制度形同虚设、执行不力的学校。 3、未配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用储藏室、加工室等专用房间的学校。 4、储藏室无防鼠、防蝇、防虫、防霉、防盗、防破坏相关措施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