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2:吉林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健全、规范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体系,确保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公平、公正、依法依规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管理机构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领导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学生处,具体负责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审核、监督、资金管理及发放等日常工作。各学院成立学院和各年级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为组长,成员由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组成,其中学生代表不少于年级总人数的10,具体负责本学院奖助学金的评选、审核、公示、上报及资金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二、评选标准1.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3.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4.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三、申请条件(一)国家奖学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