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六:儿童公园管理处经营项目考核细则为保证儿童公园正常的经营秩序,强化园内经营人员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经营项目分会的管理职能,从安全经营、优质服务、环境卫生三个方面制定本考核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儿童公园所有外来经营项目必须加入儿童公园管理处工会经营项目分会,并服从经营项目分会的管理。第二条 经营项目必须购买社会公众责任险,单份保额不得低于管理处要求。凡未按要求购买公众责任险的,管理处有权终止合同。第三条 项目在经营期间,凡涉及第三人一切有关刑事、行政及民事责任,均由经营业主自行承担。第四条 各经营项目必须接受经营管理科和经营项目分会的责任制考核并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经营项目违反儿童公园管理处投资经营项目管理规定及治安、消防、卫生、水电、计划生育、服务规范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每违反一项按相关规定处理,视情节轻重扣1-20分,按每分值300元扣除保证金;不听劝阻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直至解除合同,其后果由经营业主自负。第六条 对治安、安全、水电、环境卫生要服从管理处和职能科室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