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合同书发包方:民勤县苏武乡泉水村八社联户18户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民勤县三雷镇三陶村四社 周生忠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信守。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受泉水村第八生产合作社18户联户村民委托(委托书附后)经泉水村民委员会同意,报苏武乡人民政府批准将位于民湖路13公里总干渠东泉水村委会所属泉水八社18户联户经营的东荒地200亩,依法流转给乙方使用。土地范围:东起沙丘西沿,西至总干渠东边路东沿,南至五社荒地界线,北至总干防洪渠南岸(后附图)。二、土地用途及流转形式1土地用途为种植业和林果业。2流转形式:承包经营。承包范围内现有机井及水电线路等附着物一并移交乙方使用、维护(清单附后)。三、土地的流转经营期限该地流转经营期限为20年,自2014年4月1日起至2033年4月1日止。四、土地的流转费标准及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