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前海发展规划中的金融创新与券商业务机会报告要点: 在非金融类产业项目的审批管理上,国家确定赋予前海管理机构相当于计划单列市的管理权限。这实际上意味着前海管理机构的权利还仅限于非金融类产业方面,而关于金融产业或金融产品创新的还是要要由“一行三会”决定。因此如何实现前海在金融产业和金融创新方面的先行先试、先走一步,不仅需要前海管理机构的各方共同努力,更重要的是要如何实现前海金融监管体制的创新。未来前海券商可能开展的业务机会有:(1)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到深圳上市;(2)支持深港两地证券交易所分别推出跟踪对方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等产品;(3)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合资基金管理公司;(4)支持在深圳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合资证券公司扩大业务范围;(5)积极探索在深圳设立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分支机构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6)加强深港两地金融业高端专业人才的培训、业务交流和创新合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