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核算(一)发出物资的会计处理 企业根据加工合同的规定,拨付给加工单位加工用原材料时,由供应部门根据加工合同,填制“委托加工物资发料单”,经审核后,由仓库据以发料。 发出物资时,根据发出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贷记“材料成本差异”账户。 例某一般纳税企业委托滨江量具厂加工一批量具,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5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1%,另以现金支付运费5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滨江量具厂 5100 贷:原材料 5000 材料成本差异原材料 50 现金 50 (二)支付加工费及税金 企业除按照加工费标准支付加工费外,还应按加工费的17%计算交纳增值税。如果按税法规定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还应计算交纳消费税。 例委托滨江量具厂加工的量具加工完毕,开出转账支票支付加工费855元,支付增值税145.35元,另以现金支付量具运费45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滨江量具厂 9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