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炼油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规范竣工验收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明确各方职责,按照国家和股份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管理的炼油化工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第三条 竣工验收是检验建设项目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建成,能否合法、正常生产和使用所做的验收工作;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总结工程建设经验的重要环节。第四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原则上应在投料试车工作结束后两年内完成。由于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的可适当延期,但一般不宜超过投料试车工作完成后三年。第二章 竣工验收级别划分及职责分工第五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在股份公司内部划分为两个级别,即股份公司级竣工验收和地区公司级竣工验收。需上报国家组织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由股份公司组织上报。股份公司级竣工验收建设项目是指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