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华北机电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管理,提高就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创造良好的毕业生就业环境和条件,维护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有关毕业生就业的规定和精神,参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第2条 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关系学校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各系(部)都应给予高度重视。第3条 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第二章 机构及职责第4条 学校分管就业的校领导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学校就业指导与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系(部)设立毕业生就业指导小组,由各系党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和各毕业班班主任组成。组长由各系(部)党支部书记担任。第5条 就业指导与校企合作办公室在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面的职责为:1根据上级有关就业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2负责毕业生就业教育、指导、咨询工作,开展就业培训及服务活动;3负责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