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称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称市社科规划办),是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它的日常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直接领导,具体负责全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和基金项目的管理工作。第三条 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两为”方向,坚持“双百”方针,紧紧围绕南京市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的战略目标,在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对策研究的同时,注重基础理论的创新性研究,推动学科建设和人才成长,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的提高,为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