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南京市建筑业“优秀企业”评选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南京市建筑业的深化改革与创新发展,鼓励施工企业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结合有关行业协会评选活动的规定与要求,修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优秀企业”奖是南京建筑业协会设立的、针对建筑业会员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项荣誉奖,获奖企业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应达到南京市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第三条 “优秀企业”每年评选一次,由南京建筑业协会负责实施。第二章 申报范围第四条 凡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资质的南京建筑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包含经南京本地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外地驻宁企业),企业自愿,均可申报南京市建筑业“优秀企业”。第三章 申报条件第五条 申报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企业生产经营作风端正,重合同,守信誉;综合管理水平高,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3、各项经济指标(产值、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