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听听来自企业的声音编者按:2002年12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落实安全生产法所列举的生产经营单位四种人的安全培训,印发了两个意见。目前全国各地正在按照意见要求开展培训工作。作为培训对象,企业对培训内容、形式、效果等有何要求,对以往的培训有何看法,采取哪种形式进行培训效果更好,最受企业欢迎?我们特邀了几位在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的同志,请他们站在企业的角度,结合自身体会谈谈看法。培训一定要与本职工作相联系邱成(本刊编辑部):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自安全生产法颁布后又有了新的要求,目前已提上议事日程,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资质培训是重中之重,是广义的安全培训成败的关键。企业主要负责人接受培训,既是法律要求,也是提高自身素质的要求,但在培训的具体实施上,又有相当大的难度,弄不好会事倍功半。各位认为应怎样操作才能真正达到培训的目的,并带动整个培训的开展。刘青峰(山西晋城煤业集团安监局班组培训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这是一个带普遍性的问题。拿煤矿企业来说,由于每一个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