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优质结构工程资料检查要求(钢结构部分)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重点检查:1)图纸会审纪是否有设计出图章;2)是否有注册工程师盖章或设计人签字(没有注册章的技术人员);3)图纸会审纪要有涂改处是否有设计人签字。2、建筑物定位轴线、基础标高复测记录:重点抽查:1)建筑物定位轴线复测记录;2)钢结构基础标高复测记录;3)钢结构柱的定位轴线和标高施工记录;4)钢网架支座定位轴线施工记录;5)支座支承面顶板的位置、标高、水平度施工记录。3、材料检测单位资质证书: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复检、有见证送检的检测报告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资质证书的试验室出具(核对检测单位的资质证书)。4、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出厂质量证明文件:重点检查:1)不合格材料退场手续是否齐全;2)是否使用了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3)各分部(分项)工程中使用的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是否按相关专业质量标准进行进场验收和按规定进行复检,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4)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