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高效使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4号)等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是指政府为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活动。第三条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供给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第四条凡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管理的地方切块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以下简称“农发项目”),以及陕西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发办”)立项的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均依照本实施办法进行管理。第五条农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