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应当设置场所汇总(共8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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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民用建筑消防设施应当设计场所消防车道 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n L、U、口形,沿街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大于220米n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长度超过24米。n 连通街道和内院的通道间距不得大于80米。 环形消防车道:n 高层建筑、高层厂房n 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n 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n 占地面积大于3000平米的商店、展览等单、多层公共建筑n 占地面积大于3000平米的甲、乙、丙类厂房n 占地面积大于1500平米的乙、丙类仓库n 确有困难,可沿两长边设。消防电梯设置条件: 应设消防电梯的情况n 建筑高度大于33米的住宅n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米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n 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米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米的其它地下或半地下室n 建筑高度大于32米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消防电梯 可不设消防电梯的情况:n 建筑高度大于32米,任一平台工作人数小于等于2人;n 丁戊类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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