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太原理工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为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建立良性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根据太原理工大学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考核原则第二条 常规和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常规性的日常工作,也注重开拓性的创新工作。第三条 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既考察工作中实际取得的阶段性结果、最终效果,也考察工作过程中的努力程度。第四条 考评与奖酬相一致的原则,维护考评结果的严肃性,按劳取酬,优劳优酬,不劳无酬。第三章 考核程序第五条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根据太原理工大学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对辅导员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测评。由学工部(处)统一组织管理,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第六条 考核范围:全校专、兼职辅导员(含在读研究生辅导员)。第七条 考核时间:每年6月份对上一学年工作进行考核。第八条 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