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成都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工地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线路保护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近年来,随着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快速发展,因施工导致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线路损坏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市民生活,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造成较大影响。为保障我市城市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避免因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导致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线路损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电力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轨道交通建设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建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工地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线路保护适用本细则。第三条 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责任主体应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职责,并按照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落实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线路保护的各项规定,承担企业责任。第二章 建设单位职责第四条 工程开工前,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城乡规划部门及管线权属单位查询并收集所有地下管线和高空电力线路资料。施工区域无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