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大调解中心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第一条 实行矛盾纠纷定期集中排查调处制度。乡、村(居),各乡级单位两级调解委员会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抓住敏感时期及重大节假日活动时期的集中排查调处,全面掌握本辖区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第二条 在抓好一般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基础上,按每月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集中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对列出的重大矛盾纠纷及不稳定问题,实行领导挂帅。第三条 乡调解中心重点排查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涉及人数较多、易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矛盾纠纷;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矛盾纠纷。第四条 集中排查调处的重点内容主要有:征地拆迁纠纷,山林纠纷,土地承包纠纷,民间借贷,涉法涉诉问题,涉军问题,环境污染纠纷,医患纠纷,其他重大纠纷隐患等。第五条 乡调解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按照“统一受理,集中疏理,归口管理,依法调解,限期处理”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第六条 每一次排查调处要有完整的记录,归类梳理、归档备查。第七条 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和“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