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加热炉质量控制要点 总则1.0.1.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炉砌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包括各种工业炉砌筑的共同规定,以及所列各专业炉砌筑的特殊要求。1.0.2. 工业炉砌筑工程必须按设计施工。1.0.3. 工业炉砌筑工程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并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1.0.4. 工业炉砌筑工程应于炉子基础、炉体骨架结构和有关设备安装经检查合格并签订工序交接证明书后,才可进行施工。工序交接证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一、 炉子中心线和控制标高的测量记录;二、 隐蔽工程的验收记录;三、 炉体冷却装置、管道和炉壳的试压记录及焊接严密性试验记录;四、 钢结构和炉内轨道等安装位置的主要尺寸的复测记录;五、 可动炉子或炉子可动部分的试运转记录;六、 炉内托砖板和锚固件等的位置、尺寸及焊接质量的检查记录。1.0.5. 在施工中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技术应经过试验和鉴定后,才可推广使用。采用新技术,如本规范的内容未能包括时,可补充制订专门规程。1.0.6.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的安全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