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节 奖励的种类第一条 学生奖励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集体奖励、综合奖励、单项奖励和通报表扬;凡代表学院参加区级以上(含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青团主办的比赛,为学院赢得荣誉者,可获得奖励。第二节 优秀学生奖学金第二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鼓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凡我院在册的普通本科学生均属评奖之列。第三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设四个等级: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按学生人数的2%评定;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按学生人数的3%评定;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800元,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按学生人数的15%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的人数应控制在学生人数的30%之内。第四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用户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二)热爱所修专业。勤奋学习,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优良;(三)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文体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优良。(四)优秀学生奖学金按照学生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列顺序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