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环境评定准入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1、 为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超前防范,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依据山西省煤矿建设施工管理标准及公司煤矿井下停止作业特别规定(试行)的规定,按照中阳县煤炭局要求,结合我矿现场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订安全环境评定准入管理规定。2、 本规定适应于在高家庄煤矿施工的所有单位及项目部。3、 本规定评定范围:采煤工作面开采前;采煤工作面安撤前;掘进工作面开工前;综掘工作面安撤前;巷道修复工程开工前;大型设备安装、重大技改项目等其它工程开工前;采掘工作面及其它施工地点放假、检修复工前,必须进行评定准入。评定合格后方可开工。否则,对施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重罚。4、 施工现场有一条否决项,不得准入开工。在无否决项的前提下,安全环境评定得分90分为合格,低于90分不得准入开工。第二章 安全环境评定分级安全环境评定准入分三级,分别是:区队级、矿级、公司级。一、 区队级:所有采煤、掘进、巷修、安装、检修工程施工前,施工区队(车间)负责人必须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