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完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的建议完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的建议 摘 要文章通过分析我国目前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的现状,提出完善我国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的三点建议:应收账款质权的设立应采取书面设立+登记对抗主义;应收账款债务人应该作为质押合同的第三方参与进来,质押登记时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披露债务人信息;唯一回款账户制的建立。 关键词应收账款质押,质权设立,唯一回款账户制 长久以来,中国企业融资担保高度依赖不动产担保。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应收账款可以作为财产权利出质。但是目前相关制度尚未完善,该业务的风险性远大于不动产抵押融资业务,因此发展仍受到制约。本文通过分析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的欠缺之处,提出解决的办法,及促质权之实现。 一、我国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的发展现状 (一)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品种少 金融机构对企业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应收账款的回款期限、应收账款是否已经转让第三方、应收账款是否有他人主张权利、应收账款融资人是否具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应收账款所对应的货物或服务是否会出现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