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虎尾110kV变电站施工单位进入运行变电站作业指导书1总则1.1为加强施工单位进入公司系统运行变电站(以下简称“变电站”)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施工单位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及对公司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安全生产过程管理考核内容和评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适用于对具备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在变电站中承包有关工程的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进入公司系统的其它电力生产区域工作可参照执行。1.3施工单位人员参与协助运行单位部门和班组在变电站组织开展的工作,视作运行单位部门和班组的现场作业。1.4施工单位进入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公司及运行单位颁布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施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本规定。2、定义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规定。2.1 施工单位:是指从事电力建设,与运行单位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的具备法人资格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