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薪酬考核管理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遵循以绩效为导向、充分发挥薪酬的有效激励作用,培育优秀的市场营销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并保持其稳定性,结合营业部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由分支机构申请实行。营业部应根据本细则的绩效指导标准,制定本地区的客户经理绩效标准,经分公司、代表处讨论通过后,分地区上报经管总部申请备案,单列证券营业部直接上报经管总部备案。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组建客户经理团队的证券营业部。第二章 销售类客户经理级别与薪酬管理第一节级别管理第四条 销售类客户经理指在公司提供的营业场所开展营销工作的专职营销人员,部分优秀的销售类客户经理可兼任片区经理的绩效督导职能。销售类客户经理的级别共分四等六级,分别为见习客户经理、普通客户经理、高级客户经理(一、二级)、资深客户经理(一、二级)。第五条 定级指标销售类客户经理定级指标为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