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总 则1.0.1为了规范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行为,达到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炉砌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包括工业炉砌筑的共同规定,以及所列各专业炉砌筑的特殊。1.0.3工业炉砌筑工程应按设计图纸施工。1.0.4工业炉砌筑工程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并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材料标准的。1.0.5工业炉砌筑工程应于炉子基础、炉体骨架结构和有关设备安装检查合格并签订工序交接说明书后,才可进行施工。工序交接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炉子中心线和控制标高的测量记录以及必要的沉降观测点的测量记录。2隐蔽工程的验收合格证明3炉体冷却装置、管道和炉壳的试压记录及焊接烈严密性度试验验收合格的。4钢结构和炉内轨道等安装位置的主要尺寸的复测记录。5可动炉子或炉可动部分的试运转合格的证明。6炉内托板砖和锚固件等的位置、尺寸及焊接质量的检查合格证明。7上道工序成果的保护。1.0.6在施工中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技术应经过试验和鉴定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