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制度V1.0编号:LJTH-GC-009-(V1.0)一、 目的为了充分考虑工程的特点,进行科学审查、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保证施工质量,节约施工工期和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围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各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三、 职责在施工单位中标进场后,项目工程部应要求中标单位在进一步熟悉施工图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完善投标时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 并在进场后开工前7天内上报项目工程部及监理单位各一份进行审查。审查工作由项目工程部负责召集和主持。区域成本管理部、设计部、销售部、预算部、工程管理部、技术部(区域公司未设置相关部门的集团相关部门参加)全体监理人员及施工单位人员参加。临建搭设前审核平面布置,其他在开工前审核。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后如导致施工出现重大技术失误或经济损失,审查参与部门应负相关责任;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经审查,不得擅自签发与之有关的文件;未经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得作为施工和结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