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做好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应急抢险,确保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和常州市建设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常州市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指导思想坚持“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区域为主”的原则,提高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救援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二、适用范围1我市市区(钟楼区、天宁区、戚墅堰区)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2我市市区(钟楼区、天宁区、戚墅堰区)已建或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实施等工程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和事故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