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广东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规范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建立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制度(一)预警和管理。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是指对我省设区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运行过程中资金运营供需情况进行预先发布警示,并及时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的制度。(二)预警和管理指标。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1、资金净流量2预警指标及时对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情况综合分析和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供需发展趋势预判,以市为单位实施预警。(三)预警分级管理。根据资金运行情况,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有关规定,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85设为预警临界点,按照预警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级预警、二级预警和三级预警三个等级:1.一级预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在85%至90%之间,资金净流量连续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