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1: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送审稿)第一条 (目的、依据)为规范规划管理中容积率指标的计算,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等国家标准及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管理中的建筑工程容积率指标计算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房屋预售及房屋产权登记时的建筑面积测算,不适用本规定,按照房屋测量规范(GB/T17896.1-2000)、广州市房屋面积测算规范(DBJ/T204-2014)及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规划管理建筑面积的一般规则)本市规划管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的计算,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执行。建筑面积指标应分列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和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第四条(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一般计算规则)在核定建筑容积率指标时,下列情形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一)建筑避难层中的避难空间以